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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网上申请办法

一、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www. renzheng.cscse.edu.cn
详细申请程序请参阅主页右侧 系统使用说明 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网上申请试运行的通知 。

二、到选定的验证点交验申请材料并缴纳认证费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表后,一般将在 2 个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收到系统通过 e-mail 方式发送的预审结果通知单。收到“通过预审”通知单的申请人须按照通知单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尽快 持申请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到选定的验证点交验完整的申请材料,扫描申请人照片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缴纳认证费用。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1)两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3)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含需认证 的学位证书或文凭 正本 的翻译件原件);

4)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7)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注: *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两套复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翻译件须提供 原件

*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如 i-20 表等。

*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  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不参与网上认证申请,申请人直接准备以下材料来我中心受理即可。

2、 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4)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学习成绩单;

6)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7)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8)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9)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两套复印件(A4纸)。
   *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 申请。如要了解合作办学备案细则,请中方项目负责人发电子邮件至
chancy@stnet.cscse.edu.cn 联系。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2) 两张二寸或小二寸彩色证件照;
   3)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4)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所获学位证书;
   6) 学习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 究证明);
   7)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8)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入学前学历学位证书;
   9) 所获外文学位证书、成绩单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 翻译无效。

注: *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两套复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翻译件须提供 原件。

*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

4 、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 《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2) 两张二寸或小二寸彩色证件照;
   3)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4)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本人在台湾学习期间居留证明;
   6) 所获学位证书;
   7) 学习成绩单;
   8)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9)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入学前学历学位证书。

注: *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两套复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翻译件须提供 原件

5、 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等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一般由我中心代理。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6、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确认申请材料 (包括翻译件原件)齐全、扫描上 传材料 完整清晰和申请人已缴纳认证费用后,将正式启动认证程序并将通过e-mail方式通知申请人。

7、 未通过认证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8、 因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通过认证的,申请材料及费用不予退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通过适当方式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上网公示并通知用人单位。

9、 证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

(1)  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 360元

(2)  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 , 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3)  留学期间所获文凭证书与成绩单的翻译费及认证材料邮寄费共计人民币 320元。

注册新用户

第一步:使用 IE 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 5.0 或以上版本)登录认证系统首页,开始注册新用户。

注意 : 1. 将浏览器工具栏下的 Internet 选项常规栏目下的设置改为 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

2. 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立即会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确认码,可用于激活注册用户。请您务必使用 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 (建议使用新浪、雅虎、搜狐、 126 、 163 等邮箱,若使用 Hotmail 邮箱,请将邮箱安全级别设置降低,并及时查看垃圾邮件,以免我们发送给您的邮件丢失)。如果使用虚假邮箱收不到系统邮件,您将无法继续提交申请。

第二步: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里查收确认码。请您务必在 48 小时 内激活您所注册的用户。

第三步:使用确认码激活用户。

填写网上申请表

第四步:在认证系统首页输入已注册的帐号和口令,登录认证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升级为高级用户。只有高级用户才能继续进行认证申请。升级高级用户时必须详细 填写您的真实信息, 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您不能通过认证预审。

第五步:登录认证系统,在线填写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在线提交认证申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表时,标明需用外文填写的部分请使用 英文填写 。使用非英文的其他外国文字可能会使您的电子申请表出现乱码,从而导致认证被延误。

注意:外埠申请人在选择验证点时,请选择为您办理申请材料验证手续的验证点。如果没有您要去办理手续的验证点,请选择“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预审并开始认证

第六步:收到您填写完毕的认证申请表后,预审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申请进行预审。预审结束后您会收到通过预审(或没通过预审)的电子邮件通知。

第七步:收到通过预审的电子邮件后,请您按照要求,到邮件通知中指明的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缴纳认证费并扫描照片和证书原件。

第八步:认证工作人员在确认您的申请材料齐全和您已缴纳认证费后,将正式受理您的认证申请,认证系统也会向您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告知您的认证申请已被正式受理。

注意 申请材料不全(包括翻译件原件)、扫描上传的材料不全或不清晰、未缴纳认证费均可导致系统不能正式启动认证程序

认证结束

第九步:除部分复杂案例外,认证一般需要 15个工作日。因此,在您收到确认认证申请被正式受理的电子邮件次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您会收到确认认证程序结束的电子邮件,通知您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认证结果;外埠申请人请等待邮寄的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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